公告日期:2025-10-3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 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 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
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
用途的资金。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本制度所指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本制度所指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
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
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 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
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
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 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人应当
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
定。 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
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管理、使用、改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 用途、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
金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 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和责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 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更、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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