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电
话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
已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
议由独立董事赵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4 人。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子
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6 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认为:2026 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浙江交工在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能够有效降低资金成本;被担保方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以及部分参股公司,上述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健,信用状况良好;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浙江交工要求其他股东提供有效反担保,如其他股东不能提供有效反担保,浙江交工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综上,我们认为子公司浙江交工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 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
议本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专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敏 周纪昌
徐荣桥 金迎春
202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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