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金迎春:女,1969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共杭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中共党员。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并购重组及投融资法律服务,实务经验丰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277.SZ)独立董事,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27.SZ)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开展独立性专项自查,具备法定的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亲属关系、重大业务往来、利害关联等可能妨碍履职独立性的情形;作为律所合伙人,本人执业业务与公司无利益交集,履职过程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干预,始终以独立第三方视角行使表决权、审核权与专业建议权,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5 次,董事会 11 次,本人严格恪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要求,勤勉履行参会与决策审核职责,无委托出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 报告期 现场或视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 报告期 出席
董事 内董事 频方式出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续两次 内股东 股东
姓名 会召开 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 会召开 会次
次数 次数 出席 次数 数
金迎 11 3 8 0 0 否 5 2
春
2025 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从法律合规视角前置审阅资料,重点核查议案内容的合法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确认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自身多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经验,提出针对性法律参考意见。本年度对所有提交审议的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与 ESG 委员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 会
董事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姓名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金迎 0 0 3 3 4 4 4 4
春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主持会议 3 次,牵头对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参加会议 4 次,亲自出席会议 4 次,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时,结合法律合规要求监督财务工作的程序合法性,重点关注财务信息披露、内控体系建设的法律合规边界,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将合规审核融入审计全流程,保障公司财务运作与审计工作的合法合规。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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