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同时结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公司对交投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投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612 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4H23301000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6876028L
3.注册资本:65 亿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199 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2 号楼 8 层
5.法定代表人:李 媛
6.经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9)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7.股东情况: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1.948 亿元,占交投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 79.92%;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3.052 亿元,占交投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 20.08%。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交投财务公司权益为 93.37%。
8.控制环境:交投财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聘任了以总经理为首的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议事规则。根据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督需要设置了十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董秘办)、党委工作(人力资源)部、发展研究部、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融资业务中心、风险合规部、纪检审计部、综合监督部、科技信息部。
9.员工情况:交投财务公司共有 6 名董事和 3 名高管,其中董事长 1 人,副
董事长 1 人,董事 3 人,职工董事 1 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 人,总经理助理
1 人,党委委员、首席合规官 1 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有员工 193
人,其中总部 71 人,共享中心 122 人。总部人员平均年龄 37.35 岁,其中具有
会计、经济类等各类中高级以上职称 52 人(其中高级职称 14 人),占员工总数73.24%(不含共享中心);具有五年以上金融或财务从业经历的 58 人,占员工总数的 81.69%(不含共享中心)。员工队伍呈现平均年龄轻、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等特点,为资金安全顺畅运转和资本高效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交投财务公司业务情况
1.资金业务。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存贷款业务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存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及各类存款管理办法等与资金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资金业务。交投财务公司以“防范风险、确保支付、提高效益”为目标开展资金业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要求,有效控制资产负债结构和资产质量,适时采取措施调整头寸配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市场规则,交投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灵活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业务和结算业务。当交投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由母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公司增加相应注册资本金。
2.信贷业务。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银团贷款管理办法》《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循环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实施细则》《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信管理办法》《无还本续贷业务管理办法》《押品管理办法》《企业应收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