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诚信勤勉履职,重点聚焦监管关注的合规运作、关联交易管控、内控有效性等核心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赵敏:女,1965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人严格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完成专项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5 次,董事会 11 次,本人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董事 情况
姓名 报告期 现场或视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 报告期 出席
内董事 频方式出 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 续两次 内股东 股东
会召开 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未亲自 会召开 会次
次数 次数 数 出席 次数 数
赵敏 11 3 8 0 0 否 5 4
全年履职过程中,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提前审阅相关材料,核实决策依据的充分性、程序的合规性,全年对提交审议的 53 项董事会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保留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确保决策过程符合监管要求。列席股东会期间,重点关注影响中小股东利益议案的审议流程,保障股东表决权利的有效行使。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与 ESG 委员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 会
董事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姓名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赵敏 0 0 0 0 4 4 4 4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 4 次,重点审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针对年报审计中关键审计事项,如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等事项,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核查,要求公司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同时重点核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监管关注的常见问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 4 次,按照监管要求,严格审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24 年度经营层绩效考核结果及 2025 年薪酬方案等事项。重点核查激励对象资格合规性、行权条件设置合理性,确保激励计划履行决策程序;在薪酬方案制定过程中,参考行业水平及公司经营业绩,保障薪酬体系的公允性与激励性,符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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