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宏润建设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抱
保荐代表人 殷磊刚、邱丽
联系电话 0574-87082011
三、公司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中文名称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宏舫
股票代码 002062
股票简称 宏润建设
上市时间 2006 年 8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象山县丹城镇建设东路 262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龙漕路 200 弄 28 号宏润大厦
邮政编码 200235
电话号码 021-6408188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4 年 11 月 13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宏润建设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交易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7、对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8、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9、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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