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2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特筑”)近日与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和润”)签署了《宣城杨柳镇杨柳社区 100MW 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 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由于公司董事尹芳达、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全跃分别担任宣城和润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芳达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注册地为安徽省宣城市
宣州区麒麟大道 7 号,法定代表人陈江明,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等。
根据最新公开登记信息,宣城和润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持股 65%;宏润(宣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35%。
宣城和润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末资产总额为 3,675.56 亿元,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城和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安徽特筑取得的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约 2,400 余亩茶园,规划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约为 100MW、直流侧容量约为 125MWp 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新建 4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宝兴升压站新扩建主变的35kV 侧。
2、工程总承包范围:项目征、租地、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调试、项目并网、项目整体验收以及政府、供电公司协调、手续办理等工作,对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安全评价、资产清册及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发包方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工程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
4、工期:6 个月。
5、签约合同价:292,785,222.96 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积极开展光伏电站项目 EPC 总承包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公司参与光伏电站 EPC 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促进公司产业升级。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交易对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安徽特筑与宣城和润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安徽特筑为中标单位,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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