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4 16:55:20 股吧网页版
宏润建设: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6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筹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0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6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日,在此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07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2.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99,969,266.23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实施期限等,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9,079,960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变动前 股份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569,929 9.10 131,649,889 10.6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4,700,960 90.90 1,105,621,000 89.36

总股本 1,237,270,889 100.00 1,237,270,889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