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6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步废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履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即《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公司章程》第六章“监事与监事会”的内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仅作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所述修订,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6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
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二条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宁波市人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1994)253 号文批准,以发 民政府甬政发(1994)253 号文批准,以发
起设立方式设立;于 1994 年 12 月 29 日在 起设立方式设立;于 1994 年 12 月 29 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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