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2
第四章 工作程序 ...... 4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6
第六章 附则 ......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股东会聘请或解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并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资格的其他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财务报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审计委员会职务,并由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委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委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在新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继续履行 职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审议决定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费用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决议;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和解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有效运作;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线索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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