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非独立董事 6 人(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 3 年。
经公司股东和公司董事会的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人员任职资格的初步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志刚先生、刘建华先生、陆毅先生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荣建先生、孙祥云先生、杨娟女士、邱岩先生、王华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同时,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0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
1、郑志刚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特聘教授,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中国公司治理 50 人论坛”成员、北京市国有资产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以及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版(FT 中文)专栏作家。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郑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郑志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郑志刚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刘建华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
现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党委常委、驻会副会长。
曾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技术情报所助工、工程师,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中国石材协会秘书长、副会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行业部主任、标准质量部主任、新兴产业发展部主任、副秘书长,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雅高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刘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建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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