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8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向全体
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5 年 10 月 3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临 2025-089。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60,000 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92。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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