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诗鹏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做到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诗鹏,男,中国籍,195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研究中心主任、浙江长三角汽车社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浙江长三角新视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长三角车联网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池雨网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庚耘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长三角车联网安全技术(嘉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5年度,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应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本年度应
董事姓名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参加股东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王诗鹏 11 11 0 0 否 6 6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5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事项。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现场沟通、线上会议等方式,关注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要点、重点审计事项等,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时,认真审核、及时了解进展状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公司和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5.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除正常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外,利用其他时间在公司现场进行调查了解,通过与生产及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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