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6-01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6 万元(含税);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在公司的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在公司的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或津贴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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