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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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韩城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朝阳黑猫伍兴岐炭黑有限责任公司、邯郸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太原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济宁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黑猫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黑猫新加坡有限公司、江西黑猫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西永源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黑猫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黑猫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黑猫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黑猫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黑猫复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吕梁市黑猫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黑猫开沅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黑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业务、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融资与担保业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风险、采购风险、安全风险、存货风险、项目建设风险、担保风险、经营决策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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