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6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提请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10:00-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 2 号普湾景苑酒店 2 楼第一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
3.00 易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2)。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
完备。
3、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 1.00、2.00,需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后生效。
(2)上述提案 3.00,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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