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拟投资设立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08-2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投资设立
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拟投资设立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和
检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众和股份拟投资设立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
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由工商局核准后确定)。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
人民币15,000 万元,众和股份出资3,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20%,为第一大股
东。除公司外的出资人另有5 名法人和3 名自然人。众和股份此次投资行为是公
平、合理的,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针对此议
案进行审议的程序和过程符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我们对众和股份以自有资金3,000 万元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无异议。
独立董事:
阮荣祥 陈永志 屈文洲
2010 年8 月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