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9-10-22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09-03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9 年11 月6 日(星期五)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厦门市杏林杏前路30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09 年11 月2 日(星期一)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9 年11 月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2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9 年11 月5 日(星期四),上午8:30 至12:00,下午
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杏林杏前路30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维强、朱小聘 联系电话:0592-5054995
传真:0592-5376563 邮政编码:361022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09 年11 月5 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17:00 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登记地点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
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09 年11 月5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0 月21 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3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就下列
议案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愿意表决。(请
以画“○”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表决结果
序号 议 案 内 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
的议案》
以下为空白
委托股东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4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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