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4-23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FujianHuaxingCPA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七-九楼 电话(Tel):0591-87852574 传真(Fax):0591-8784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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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闽华兴所(2014)专审字E-006号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3年度
增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2013年度增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3年度增
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2013年度增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工作中,我
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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