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9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1、虽然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
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
状况,但公司 2020 年度可持续
经营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且部
分子公司未能及时完成整改工
作。2、公司在 2020 年度未能
有效解决违规担保事项,导致
蒋建林、陈军、于波 独立董事
公司内控制度在执行层面仍然
存在重大缺失,且公司立案调
查尚未结束,我们无法判断上
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乃至可持续
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3、2020
年度,公司基于业务资源、未
来发展优势及子公司拥有的土
地资产判断,暂未对部分长期
资产进行减值,我们无法判断
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乃至可持
续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基于
以上原因,我们无法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蒋建林、陈军、于波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独立董事的异议声明。
公司负责人陈志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建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鉴证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
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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