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现就
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班耀波,196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中融金控(青岛)集团公司董
事、总经理。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
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 报告期
董事 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是否出席年
董事会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度股东会
次数 数 加会议
班耀波 9 9 0 0 否 2 是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独立
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班耀波 3 3 2 2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3次会议,对2025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讨论、审议和决策,并提供专业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对2022年、2023年股权激励是否达到成就条件组织了会议进行讨论,在核查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个人绩效考核档案后发表了专业的意见,提出了合理建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针对议案,本人核查了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台账,并未超出2025年预计额度,同时与公司业务部门沟通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16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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