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 43 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0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4,785,3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155%。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7,211,7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 39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573,6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56%。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 4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9,476,8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1%。
3、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徐述律师、王瑗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5,623,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65%;反对票 8,050,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31%;弃权票 1,111,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04%。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5,661,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162%;反对票 8,104,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07%;弃权票 1,019,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1%。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0,353,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603%;反对票 8,104,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801%;弃权票 1,01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6%。
审议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6,775,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81%;反对票 6,704,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22%;
弃权票 1,304,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1,467,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119%;反对票 6,704,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515%;弃权票 1,304,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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