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8 日)登记的总股本 1,805,457,48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4,177,539 股后的 1,791,279,9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分配比例,即 179,127,994.60 元=1,791,279,946 股×0.1 元/股。
2、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权益分配。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2147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的总股本 1,803,014,18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现金红利 178,883,664.80 元(含税)。自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从 1,803,014,187 股变更为 1,805,457,485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动。
公司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配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 1,791,279,946 股为基
数,每 10 股现金分红 1.0 元(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79,127,994.60
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顺利实施,在办理本次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将暂停自主行权,且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不会发生变动。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8 日)登记的总股本 1,805,457,48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
份 14,177,539 股后的 1,791,279,9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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