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予
以提前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2,152.24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统计数据,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以及未置换的已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1 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384,163,346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1 元。截
止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02,945,207.4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72,090,121.8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30,855,085.62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182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
目“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 20GWh 大
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变更为全 资孙公司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
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 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9月调
整为 2024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3-096)。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变更为“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实施内容由“年产 20GWh 动力锂离子电池,其中三元动力电池 10GWh、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10GWh”变更 为“年产 28GWh 动力锂离子电池,其中三元动力电池 12GWh、磷酸铁锂动力电
池 16GWh 及配套 PACK 生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1)。
变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调整后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