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静娟)
本人作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郭静娟,生于1965年5月,中国国籍,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民盟盟员。曾任沙洲职业工学院教师、副教授;江苏正大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15日至今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按要求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年度自查,确认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前均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参加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2025 年度 列席股
2025 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召开股东 东会次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6 2 4 0 0 4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其中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并出席对应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权力,本人对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
届次 时间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
4 月 3 日
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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