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衡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历史沿革:天衡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由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为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转制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席合伙人:郭澳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5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33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 人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
天衡事务所 2024 年度为 9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涉及
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 年末,天衡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
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
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6 人)。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陆德忠先生,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晨昱先生,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炜先生,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13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陆德忠先生最近三年因同一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自律处分一次,未受刑事处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炜先生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以外,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 处理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罚日期
2025-01-17 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 因在风险评估、控制测试
陆德忠 管理委员会 等方面存在执行不到位的
2025-04-12 自律处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 情况而受到行政处罚和自
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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