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8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星光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股份”)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10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条核查落实,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收入确认及经营业绩情况
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0 亿元,同比增长 98.01%,扣除
后营业收入 3.56 亿元,同比增长 112.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84.39 万元,亏损额同比下降 87.59%,毛利率 26.65%,同比下降 10.05 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21.61 万元,同比下降731.15%。
(一)分季度看,你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0.47 亿元、
0.46 亿元、0.76 亿元和 2.11 亿元,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达 55.66%,上年
同期占比为 35.39%;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21.13 万元、-144.97 万元、586.35 万元和-704.64 万元。
1、请列示第四季度确认的收入中,合同金额 300 万元以上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情况(客户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系、注册资本、合作起始时间、在手订单等)、销售具体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方式及时间、结算方式、是否及时回款等;对于整个履约周期(自合同签订至收入确认)短于 2 个月的,结合你公司以前年度的履约周期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交易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四季度集中确认大额收入的合理性,并请报备合同、验收单、回款单等材料。
【公司回复】
(1)第四季度确认的收入中合同金额 300 万元以上项目的具体情况
序 合同金额 2025 年收 订单签 发货及验 履约周期
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含税) 入(不含 客户情况 署时间 收时间 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 信用政策 回款情况 是否小于
税) 两个月
收入确认时点:货物送 签合同后分批供货,以
达到对方签收;依据: 验收合格证明出具后 5
收到客户产品验收单。 个工作日为起算点: 截至回函
经核查合同条款,公司 ①到货验收并收票后 30 日,已回款
单灯控制 与金盾电子的交易中未 天内,付该批次 10%; 390.24万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