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0:31:07 股吧网页版
*ST星光: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丹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丹丹)

本人作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丹丹,中国国籍,女,1992 年生,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税务
师资格证,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在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任项目经理;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
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任项目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0 月,在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任项目经
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0 月,在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佛山分所任项目经理;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9 月,在佛山市和晟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24 年 10 月至今,在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任内控管理。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
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经独立思考与审慎判断,本人对报告期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报告期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 缺席次
次数 席次数 参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14 12 2 0 0 5 5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审计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2024 年度薪酬考核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终止实施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等事项。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3 次,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 2025 年年报编制的履职

本人在公司 2025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