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倪振年)
本人作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倪振年,中国国籍,男,1973 年生,EMBA。于 2000 年创办临沂首旺
经贸有限公司,签约中国乔丹等国内数家知名品牌销售代理权;2006 年至 2009年,任福建乔丹副总经理及乔丹(厦门)实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厦门市宏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至今,任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对各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题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检查,对 14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应回避表决的除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参会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4 0 14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前述股东会,并已向公司董事会请假。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2024 年度薪酬考核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终止实施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等事项。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事项,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3 次,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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