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7 15:56:20 股吧网页版
大港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因会计处理不当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K图 002077_0

  大港股份(002077)发布公告,江苏证监局于2025年8月15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下发了警示函,因公司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部分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列报不准确,违反了相关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时任董事长王靖宇、总经理李维波及财务总监王曼对此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将相关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追溯调整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这次更正不影响公司的总资产、归母净资产和归母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公司表示将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强化内部治理机制和信息披露质量。

  2025年一季度,大港股份实现收入6544万元,归母净利润1563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