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18:38:21 股吧网页版
太阳纸业:太阳纸业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我们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完善,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
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整体来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太阳生活用纸有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济宁市永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济宁福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银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太阳纸业控股老挝有限责任公司、太阳纸业(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太阳纸业沙湾有限公司、上海天颐纸业有限公司、北海市合利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海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指 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8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法人治理和议事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规则体系,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规范运作。

同时,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子公司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组织结构设置与职权分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