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陈春华)
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陈春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简称“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陈春华先生:1978年出生,南京大学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员。2014年 1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历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 院学术期刊编辑部副主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术期刊编辑部主任;2022年6月至 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术期刊中心主任。2024年7月1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 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2025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9 9 0 0 3
(二)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 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 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 的工作,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薪酬委员会 4 4
提名委员会 3 3
战略委员会 3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5
小计: 19 19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向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等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每季度对公司 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 本人参与独立董事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听取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就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控情况等事项充分沟通,有效监督 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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