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9:30:28 股吧网页版
苏州固锝: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张杰)

本人张杰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因在公司任独立董事已满 6 年,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辞任),
2025 年 1-4 月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 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杰先生: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法
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曾担任苏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苏 正华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副主任,曾兼任苏州钟山明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福田激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苏钟山明镜
(苏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间,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 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 1-4 月,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 2 次会议。

(二)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 2025 年 1-4 月期间公司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 1-4 月,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认真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薪酬委员会 0 0

审计委员会 2 2

战略委员会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小计: 4 4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 1-4 月期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在股东会召开前 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 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等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2024年度和2025年 第一季度的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 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本人参与独立董事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听取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 况、公司内控情况等事项充分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第三方审 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 1-4 月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通过及时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沟 通,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对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凭借资深的行业经验做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