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林 芳)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我作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1月7日,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职后,我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25年度没有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5年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5年度第七届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2 股东会 3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姓名 职务 数(现场/通 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亲自出席次数
讯方式) 席会议
林芳 独立 12 0 0 否 3
董事
(一)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任职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召集并主持了7次委员会会议,对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公司监事会等36个事项进行了审议,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参加了3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长2024年度考核薪酬及2025年月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薪酬及2025年月度薪酬方案等5个事项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对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15个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各个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审计范围和关键审计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督导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展,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可能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切实发挥了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通过持续监督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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