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或合格第三方投资者开展即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的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以下简称“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主要包括公司或子公司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该金融资产对应的收益权/受益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合格投资者。如约定带有回购义务,在约定条件满足时,合格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或子公司购回该项金融资产。合格投资者购买金融资产或相对应的收益权/受益权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该金融资产或购买依托金融资产或相对应收益权/受益权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计划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2、合作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作方为国内资信较好、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或合格第三方投资者(以下简称“合作方”)。
3、业务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回购及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方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在业务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目的
通过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可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及时变现回笼资金以投入新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三、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带回购义务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需在约定时间以自有资金回购金融资产,若届时公司可用于回购的资金阶段性不足,会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通过将回购日设定为持有金融资产的产品到期日,使用金融资产自身偿付金额支付回购价款来规避风险。另外,针对业务特性,提前与公司的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资金规划,最大程度降低约定回购日资金不足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2、金融资产兑付风险
若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在产品到期日未能按期兑付,则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用兑付资金支付回购价款,或发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在选择用以开展带回购的金融资产转让业务的标的资产时,
严格按照风险控制标准选择安全边际高、按期兑付能力强的金融资产,最大程度降低金融资产本身的兑付风险。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者、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具体额度、回购承诺函具体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该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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