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254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254 号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签发了德皓审字
[2026]00002253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万邦德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万邦德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万邦德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
德皓核字[2026]00001254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内容进行了核对,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部分所述,万邦德部分预付款项、购置药品的生产技术等方面存在资
金流向异常的情形,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相关款
项属于正常经营性往来。因此,我们无法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发表核查意见。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红卫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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