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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首席合伙人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5 人。

2025 年度北京德皓国际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
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2025 年审计
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北京德皓国际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针对公司业务性质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与时间安排,与公司管理层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听取了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国际在审计过程中保持沟通,及时反馈审计所需资料。

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对 2025 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对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出具相关专项说明。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管理层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沟通,听取了关于公司的年度审计计划,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2026 年 3 月-4 月,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就收入确认、业务推广费、预付款项和费用确认等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推动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发现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及反馈,以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执行。

(四)2026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会议形式对 2025 年度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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