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的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将 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具体修 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或 全文:或者
全文:相关条款所涉公司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者删除“监事会”(含前后标点符号)。
全文:删除相关条款所涉公司的“监事”(含前后标点符号)。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
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人员。
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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