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7 15:39:18 股吧网页版
东方海洋: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徐景熙(已离任)
本人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任的独立董
事(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正式离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景熙,男,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 3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曾任文登县石油公司会计;牟平县高陵镇经管站站长;牟平区审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烟台天罡有限责任事务所所长;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4 年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 席(次)

5 5 0 0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34 项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等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已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股东大会

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前述股东大会,并已向公司董事会请假。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
任纪铁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出席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11 项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等议案。

(四)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事务相关的现场工作时间 8 天,本人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现场工作期间,通过参加董事会、座谈会拜访等形式,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绩亏损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实地参观公司的生产工厂,更加直观了解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并提出了个人建议。本人时常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等,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此外,本人还与公司全体董监高一同报名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
市公司年报专题培训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会,提高自身工作的专业性。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安排现场的接待调研工作,对公司加工厂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汇报,及时回应本人关注的问题,为本人提供便利顺畅的履职渠道。公司主要股东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未对本人履职施加影响或压力。

(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