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家强
本人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勤勉尽责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已于 2025 年12 月提出辞职,因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尚未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治理完整性,本人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之日止。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家强,男,1957 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清华大学物理系副教授;清华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清华大学出版社社长、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教授;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主要股东或者其各自的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或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及各类交流座谈会等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 8 次,委托出席 0 次,缺席
0 次,出席率 100%。会议前,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研读议案材料,主动
与管理层、董秘沟通合适关键信息;会上审慎发表意见,对审议的 63 项议案均
依法依规表决,无反对票、弃权票,确保董事会决策合规、审慎、有效。具体本
人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董 董事会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8 0 8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 65 项议案中,基于审慎性原则,对 2 项关联议案回
避表决,其余 63 项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二)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规定履行请假或参会程序,认真
听取议案说明,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监督股东会程序合法、表决公正。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并主持了 2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先后参与审议了《关于拟聘任刘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拟
聘任车志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
(四)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公司事务相关的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本人通过线上沟
通、材料审阅、专题研讨、视频调研等多种方式履行监督职责,持续跟踪公司经
营管理与规范运作情况,履职时间与投入充分保障。具体如下:2025 年 3 月参
与公司董事、高管、财务部及审计部沟通会,交流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制定,
全面落实子公司内控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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