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总经理层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和《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总经理层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的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副总经理任期一年,任期届满可以
续聘,任期内不合格可以解聘。
第六条 总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及实践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业务;
(四)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税务知识;
(五)品质高尚、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六)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开拓、创新、进取;
(七)忠诚、自律、高效、务实,对公司的宗旨、文化、精神、作风等具有
高度认同感、并能保持一致。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总经理层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总经理层人员的聘任与解聘程序:
(一)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任免,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标准、选拔、
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四)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解聘还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与总经理层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总经理层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第十条 总经理层人员经考核、审计,不能按聘任合同履行职责、未完成任
期目标、在任期内有重大违规或失误、渎职,即视为不合格。董事长、总经理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一条 总经理层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经理层人员辞职
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二条 总经理层人员辞职、离职,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经过公司审计部门的审计,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层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二)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 3 年内仍然有效;
(三)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四)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
之间的时间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总经理层人员辞职、任期届满离职,不执行本条规定,使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总经理层人员的职责
第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惩罚,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在董事会、办公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营、合资经营等合同;
(十)审议批准除应由股东会、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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