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民主、高效管理,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办公会是根据股东会、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召集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集体行使决策职责的日常决策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办公会成员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确认的其他人员组成。
第四条 办公会审议事项所涉业务部门/职能中心负责人、分/子公司负责人根据需要可以列席会议。
第五条 办公会设秘书一名,负责办公会会务保障工作。
第六条 办公会主要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相关事项的决策。
办公会的议事范围详见附件《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会议事清单》(简称“《议事清单》”)。
议事清单中所列事项如达到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标准的,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监管法规或《公司章程》及专项制度需要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由办公会审议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上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会议召开
第七条 公司办公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召开办公会会议:
(一)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二)有办公会审议范围内的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第九条 办公会秘书应于会议前 2 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送达
办公会全体参会人员,紧急情况下可当日通知。
第十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会议议题及相关附件材料;
(四)各议题汇报人和列席人员。
第十一条 提交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做到准备充分、材料详实。对需要会议决策的事项,提交议题的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预案或建议,必要时应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后再提交办公会讨论。
议题申报部门对所提报议题及相关审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有义务在提报前对相关材料按照会议审议要求进行预审。
第十二条 办公会一般应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办公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的,由总经理主持。
第四章 审议和表决
第十四条 办公会对每个议题逐项审议,首先由议题汇报人依次汇报工作或作议案说明。议题相关列席人员仅参加相应议题的审议,并不享有表决权。
第十五条 办公会会议在审议议题时,参会人员应从各自分管职能角度出发充分发表意见。在对审议议题表决时,所有参会办公会成员须发表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意见,每名办公会成员有一票表决权。
办公会成员因故缺席的,可委托其他办公会成员代为发表意见和表决,受托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
办公会成员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应当视作已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办公会成员与所审议的事项具有利益冲突的,应回避该事项的表决。
办公会对议题作决策,由办公会成员的过半数表决同意通过。
第十六条 若审议中发现情况不明或方案可行性存在问题的议题方案,可退回议案申报部门重新办理,暂不表决。
第五章 会议记录与决议
第十七条 办公会秘书负责办公会的会议记录,整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第十八条 办公会纪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列席人员和主持人、记录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会议审议过程中,各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五)会议审议事项的审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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