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25年12月17日起担任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熊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具有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2008 年至 2010 年 2 月为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 3 月
至 2016 年 12 月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1 月至今为北京大成(杭州)律
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除本公司外,本人未在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职期间,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其中,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
况
应出席董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次数
熊岳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1 1 0 0 0 否 1
2025年度,本人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和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公司财务负责人之间建立了高效且顺畅的沟通渠道。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与中小股东展开沟通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2日。除了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外,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听取经营层及相关负责人员的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和监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状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文件,特别是公司治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核心要求,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为规范履职提供坚实保障。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与执行进程,密切监督信息披露工作、深
交所互动易答复及外部舆情动态,推动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规与交易所自律监管要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知情权。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依据《独立董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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