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谨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简历情况
本人陈百俭, 1962年4月生,本科学历,2006 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授予2004-2006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奖项,2012年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授予上海市育才奖。1984年7月至1993年6月历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党史及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教学助教、讲师。1993年7月至2022年4月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法、民法学、知识产权法教学讲师。1996年7月至2022年4月历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学生处副处长、法学院党委书记(2012年代理院长)、后勤党总支书记、资产处处长、后勤处处长、大学体育中心主任、上海贸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及总经理。1996年至1997年任上海国茂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8年至2001年任上海虹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01年至2006年任上海浩英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06年至2021年10月任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1年10月至今任上海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25年2月任上海至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22年11月起,兼任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召开4次、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1次、通讯方式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现场表决方式4次、通讯方式4次,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本年度本人列席3次股东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年度主持并召集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第十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进行了资格审查。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任期内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后,未有议案需要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年度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
1、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增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并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并审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1)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年度审议了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审议了如下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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