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2000 年,于 2006 年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围绕着前沿技术的融合与创新,不断寻找新的战略突破口,创造出更多元化的业务场景,让前沿技术走近民生。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坚信企业成长来自于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鼓励、以及每位员工的智慧与辛劳,始终将“尊重个人对集体成就所做的贡献”和“为生活与工作的社区服务并促进其发展”作为公司独特的价值观,勇于承担对公司客户、员工、商业伙伴、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并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致力于社会的共同发展。
本报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写而成。报告回顾了公司 2025 年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披露了公司履行经济、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理念、实践和成绩,从多方面体现了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
本报告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一、股东权益保护
(一)提高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
公司制定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高级管理层为经营管理机构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层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公司同时制定了相关的内控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运作,充分履行各自职责,把“服务客户,回报社会,为投资者和债权人负责”作为主要目标,从机制上保障了对股
东和债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1、股东与股东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等共计 13 项议案,股东会
采取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利于中小股东参加表决。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公司报告期 内历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2、董事与董事会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共计 38 项。公司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 专业委员会以加强公司的内部治理及监督工作,董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自 身权利、义务和责任,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发展 方向和重大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责任,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职能。
(二)超额完成分红承诺,与投资者共享发展红利
公司承诺自 2023 年度起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回报率不低于 40%,2023 年
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47.48%,较 2022 年度分红金额增长近 4 倍。在此基础上,公
司进一步增加分红频次与比例,于 2024 年首次实施中期分红,全年合计分红比
例近 60%。2025 年半年度公司已分配现金红利 3,967.85 万元,加上本次董事会
审议的分红预案,全年合计分红总金额预计将超过 1 亿元,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分 红承诺。在业绩高增的基础上,真正将提升投资者回报落到实处。
公司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积极发展主业,不 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成长价值,迈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的新阶段。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建设与维护,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同时本着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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