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波,1965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1986 年 7 月至
1992 年 9 月任长安大学教师;1995 年 6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华夏证券从事
投行工作;1996年8 月至2001 年9月任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2001 年 9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青岛健特生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顺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 7 月至今任青岛瑞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青岛黄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 20 日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会议类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 8 8 0 0 0
股东会 2 2 0 0 0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关注有关事项情况
报告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关注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董事及高管薪酬事项,利润分配情况,续聘审计机构及确认审计费用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证券及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情况等事项。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业绩考核工作,听取公司高管人员述职,并出具了考核意见。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与意见,部分建议已被公司采纳并逐步实施。另外,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工作汇报,对公司年审及年报编制工作实施了有效的监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了解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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