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及公司
相关人员对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构成、时间安排、风险评估、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5 日,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
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审计结论、重点关注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四)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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