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运敏
本人作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守忠实勤勉义务,立足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定位,聚焦战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机制优化、专业咨询赋能三大核心职能,依法审慎行使特别职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履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立场,强化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确保履职行为符合资本市场改革导向及监管要求。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运敏,1955年10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历任冶金工业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露天采矿研究室课题副组长,科研管理处处长助理、院长助理、处长,副院长,中国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现任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所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为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以任何形式从公司、主要股东或利益相关方获取未公开的额外利益或其他利益输送。经审慎核查确认,本人履职期间始
终严格遵循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职务客观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报告
期内,共参加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大会 1 次。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4 年,本人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6 股东大会 1
召开次数
应参加 视频+现 是否连续
姓名 董事会 场参会 通讯参 委托次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自出席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王运敏 6 5 1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沟通会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2 个。
(1)聚焦主业谋发展。严格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和投资规划关于产能增长和规模发展的要求,全面梳理投资需求,科学指导公司编制 2024 年投资方案,专注民爆主业深化产业链,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民爆核心原材料、装备制造,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战略引领强根基。坚持高目标导向,指导公司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要求融入到发展规划中,科学编制了公司 2024-2026 年滚动发展规划,确保三年滚动规划始终与建设世界一流民爆企业的战略目标同频共振。
2.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 3 次,审议议
案 5 个。
(1)优化薪酬机制,激励约束并重。依据中央企业及公司薪酬分配、绩效管理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本人认为该方案遵循激励约束对等、价值创造、市场化导向、差异化管理原则,契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
(2)完善考核体系,激发高管动能。深入分析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和经营业绩考核事项,积极参与讨论,进一步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和考核等事宜,进一步激发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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