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8 22:32:42 股吧网页版
易普力: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9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履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
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人员信息:现有合伙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4 月 19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关注 2024 年审计工作,强化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双向沟通,并给予充分支持与配合。以下为公司管理层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履职的评估情况。

(一)人力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 32 人的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基本情况

1.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在考虑上一年审计的基础上,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行业特点、业务类型展开,明确审计重点,有序开展工作。

2.实施审计工作

①财务报表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公司当前业务特点,明确财务报表审计重点,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同时,对关键审计事项(营业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设计专门审计方案,并重点关注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承诺、境外企业审计、资产监盘、商誉减值复核、长账龄预付款、涉诉事项等。
②内部控制评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公司业务板块,考虑业务同质性,整合控制测试,自 2024 年 11 月始连续进行两轮控制测试,及时反馈控制运行问题,有效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③管理层建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整理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各类信息,从业务流程到财务管理提出全面管理建议,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3.审计工作结果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充分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评价情况、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报告。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①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