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9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161,898.13 元,母公司净利润 201,131,355.07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20,113,135.5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为 896,314,019.4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12,680,673.07 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经营资金需求及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1,074,617,2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 24,716,197.07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5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1、董事会拟以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
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现金分红总金额变化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9.37%。
2、公司将在本预案通过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上述方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716,197.07 21,492,345.28 53,730,863.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99,951,164.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4,161,898.13 72,995,630.37 49,986,927.5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896,314,019.49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212,680,673.07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99,939,405.5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99,951,164.5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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